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系列报道(一)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281 发布日期: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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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系列报道(一)
培育法治思维 创建法治机关
编者按:今年年初,省水利厅在100多家省级机关中脱颖而出,荣获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荣誉称号(获得该称号的省级机关共7家)。近年来,省水利厅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经验,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提升法治水利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厅政法处会同信息中心,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开设省水利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近年来,省水利厅在深化水利改革,建设水利现代化的征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培育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转变水行政管理方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法治水利机关的崭新形象。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依法行政工作结出累累硕果,省水利厅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4-2016年度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被水利部确定为“六五”普法联系点;省水利厅党组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示范点”;在“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中,省水利厅在参评的9个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中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获得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省水政监察总队获得省总工会授予的“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培育法治思维,倡导法治方式

4月3日,省水利厅组织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在宁厅直单位科以上干部220余人,对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程序的政府规章《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专题培训。李亚平厅长全程参加培训,认真听讲并做笔记。《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主要撰搞人,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处长顾爱平对程序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帮助水利干部职工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条款,进一步树立行政程序观念,规范行政行为。

近年来,省水利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处级干部学习会、水利讲坛、新录用公务员学法培训、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培育,促进厅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省水利厅建立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厅党组中心组每年都集体学习两到三部涉水法律、法规,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作出研究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利用处级干部学习会、公务员日常培训、水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新任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和测试考核活动,在全厅掀起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热潮。

为了使机关干部将所学法律知识更好地应用于水利工作实践,省水利厅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每年制定印发厅机关依法行政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年度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处室一把手均能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厅机关及厅直单位17个处室和部门都明确1名依法行政联络员,针对依法行政任务分解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行政指导工作推进、重大决策程序要求、依法行政统计报送等内容,定期召开依法行政联络员座谈会,开展培训和任务落实工作。通过上述工作的实施,省水利厅机关从领导到普通干部,都能有意识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完成相关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完善配套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从制度建设入手,引领、规范、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是省水利厅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从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起,省水利厅就着手厅机关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经过10年的努力,已制定60多项配套制度,内容涵盖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考核、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多个方面。制定了《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水利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江苏省水利厅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苏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江苏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论证报告专家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其中,《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在全国水利系统领先制定,被多地后来制定时作为参考借鉴。《江苏省水利厅行政调解格式文书》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并在制定全省行政调解格式文书时作为参考。《江苏省水利厅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水利厅行政指导暂行办法》两项制度建设的经验,在2014年初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为交流材料印发。制度的先行带来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在2010年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开展的首次省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省水利厅凭借健全的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工作开展,获得了省级机关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

今年2月28日,省水利厅的行政许可事项正式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厅在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个窗口,派驻1名首席代表和3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人员按照《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作息时间,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参加省政务办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协调妥善处理窗口服务矛盾的能力。同时加强与厅内部办理人员的联络,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按时送达厅内部办理。运行两个多月,行政许可事项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结,反映良好。

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省水利厅按照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的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注重加强行政审批的规范化管理,使行政审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首先,从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入手,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依据,确定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程序要求、法定期限等。对每一个行政审批项目,都制定了全套的格式文书并向社会公布。

其次,加快简政放权步伐,先后数次精减、合并、下放行政权力。其中,2014年度工作力度最大,李亚平厅长亲自主持会议,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听取汇报,研究处理意见,使行政审批事项从年初的47项缩减为12项,全部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编制完成了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对确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将246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194项,制定了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清单。着手编制省水利厅责任清单。

第三,规范行政审批的实施,推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能。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同时,强化日常监察。省水利厅是省级机关首批基本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单位之一,已实现对每件网上运行的审批件全过程监控,做到及时跟踪、及时提醒、及时督办、及时反馈,确保全部行政权力的“真上网”。

为加强对行政许可论证的管理,建立了水行政许可论证报告专家数据库,规定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必须编制相关论证报告并由专家论证的,其论证专家必须从厅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有厅法制工作机构派员到论证会现场监督。保证了水行政许可论证报告专家评审的公正、公开、透明。

在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中,省水利厅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综合采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等形式,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相对人,把服务融入行政审批的过程之中。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坚持能快则快、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重大决策行为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是法治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水利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厅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水利重大决策的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近几年来,省水利厅逐步探索在重要水利规划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立项等水利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厅相关业务处室已初步确立了作出重大决策必须履行相关程序的意识,逐步探索在水利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开展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厅所有重大决策事项都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并经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厅所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都有风险评估,所有大额资金使用都经集体讨论,所有招投标活动厅领导一律不介入。

近几年来,在编制《江苏省黄河故道地区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开展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立项、编制《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等工作中,召开多次会议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开好专家论证会、评估会,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测和化解方案;开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厅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经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省水利厅还积极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的后评价工作,对政府投资的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了后评估工作。会同财政厅,对大额度水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决策内容。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制度建设机制

近几年来,省水利厅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制定《江苏省水利厅立法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每年年初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厅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经厅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提请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统一编苏水规文号,按规定明确施行日期,并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出台前都在江苏水利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在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的同时,省水利厅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后评估工作。每隔两年对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一次,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意见,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对社会公布。在清理的基础上,将现行有效的87件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编辑《江苏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汇编》,供全省水利干部职工学习和使用。还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下一步修订提供依据。相继开展了《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论证报告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江砂开展现场监督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

 扩大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机关

省水利厅积极拓展与社会互动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水利、法治水利、服务水利的水利部门新形象,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制定《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厅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将水利现代化规划和试点工作、部门预算、招投标信息、安全生产信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征地拆迁、水利收费等作为重点,主动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机关各类公文、简报、会议纪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投标信息、行政许可、人员录用、干部任职前公示等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全部在江苏水利网上公开。设立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投诉建议等公众参与平台。设立省水利厅官方微博,通过微博发布重要文件和行政许可信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移送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开评议制度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顺畅。

2014年省水利厅主动公开信息10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发布2100余条动态类新闻,平均每天8-9条。在网站上开展了1次政策解读和2个政务专题,对全省重要水利工作部署会议等活动开展网上直播3次。在中国江苏网和江苏水利网开展了6次在线访谈。累计办理网上信件360件。新增开通新浪版官方微博,并加入省政府微博群管理。新浪版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3条,腾讯版微博发布信息203条。腾讯版和新浪版微博粉丝总数已达203040人,每条微博的平均阅读点击量为3500次左右。通过政务微博平台,逐渐扩大了江苏水利的社会影响力。(摘自:省水利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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