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东台市农村河道管护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
东河长办〔2015〕2号
各镇区河道管理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有关工管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能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东政办发〔2015〕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东政办发〔2015〕59号)、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东财农〔2014〕50号、东水管〔2014〕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农村河道管护考核督查组,于2015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对各镇区农村河道管护情况进行第二季度考核督查。
一、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苏水管〔2012〕154号)、东台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江苏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骨干河道日常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河长办〔201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东政办发〔2015〕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东政办发〔2015〕59号)、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东财农〔2014〕50号、东水管〔2014〕26号),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督查各镇(区)河道长效管护情况,其中省骨干河道考核组织领导、管护制度、管护队伍、管护资金、台账资料、管护效果、群众满意度七个方面的情况;面上农村河道考核水环境、配套硬件设施、保洁队伍、管护责任人四个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式
(一)听取情况。考核督查组听取被考核镇区2015年第二季度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自查情况的介绍。为便于省、盐城市对我市省骨干河道考核,各镇区需形成省骨干河道考核情况自查报告。
(二)现场考核。依据《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评分标准》,对河道管护现场考核。各镇区内的省骨干河道每条必查;其他农村河道每镇区至少抽查6个村居,每个村居抽查6条河道,每条河道抽查3个点,每个点视线所及范围内,对照考核标准逐项打分。
(三)查看档案和资料。重点查看考核评分的佐证资料。
三、考核督查时间及分组情况
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督查组与各镇区、水务局有关工管单位联系。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四、其他
请各镇区河道管理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有关工管单位将以下资料整理成册,并复印一份给河道考核督查小组带回,由我办归档。
1.各镇区省骨干河道考核情况自查报告(含各镇区骨干河道管护考核自评表);
2.各镇区2015年前两季度的省骨干河道巡查记录表和河道(骨干河道外)及小型水利工程巡查记录表。
附件:1.东台市农村河道管护考核督查工作分组表
2.东台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检查打分明细表
3.东台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检查打分汇总表
4.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自评表
5.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表
6.东台市省骨干河道管护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东台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附件1
东台市农村河道管护考核督查工作分组表
分组
|
考核督查时间
|
考核督查镇区分片
|
工作组成员
|
组长
|
成员
|
第一组
|
6月
下旬至7月上旬
|
溱东、时堰、五烈、西溪景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
|
杨爱明
|
王朝富
杨曙成
梅小强
张 晔
黄俊和
邹松林
江 毅
|
第二组
|
东台镇、梁垛、安丰、南沈灶、抽水处
|
王均明
|
翟立宏
严晓棠
吴明磊
赵 虎
陈震宇
丁相成
|
第三组
|
富安、许河、唐洋、新街
|
伍春英
|
杨延春
武慧萍
万爱群
翟海涛
赵 朋
王 磊
|
第四组
|
三仓、弶港、头灶、堤闸处
|
花建新
|
胡秀萍
杨瑞红
袁晓兰
储卫兵
吴 栋
周春燕
崔 慧
|
注:请各镇区水务站站长、工程管理员、水政员参加本镇区考核督查。
附件2
东台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检查打分明细表
|
镇(区): 村
|
|
|
|
|
|
|
|
|
年 月 日
|
序号
|
检查河道名称
|
检查情况
|
备注
|
河面清洁(30分)
|
河坡整洁(30分)
|
河道畅通(25分)
|
管护公示牌
(5分)
|
建筑物管护
(5分)
|
小计得分
|
平均得分
|
保洁船及工具
(5分)
|
最终分值
|
水花生及其它水生杂草(10分)有一处面积达1平方米的扣1分,累计达100平方米以上的则该项不得分
|
水面漂浮物(10分)局部达10平方米扣1分,如大面积封河则该项不得分
|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直排入河(10分)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生产生活垃圾(10分)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乱建乱堆(10分)管护范围内有一处乱堆乱放的扣1分、新增一处违章搭建的扣1分,扣完为止
|
乱种乱垦(10分)有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违规设置网簖等阻水障碍物(10分)有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明坝暗埂(7分)有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阻水高杆作物(8分)有一处面积达1平方米的扣1分,累计达100平方米以上或大面积封河的则该项不得分
|
在河道显目位置设立管护责任公示牌,明确管护标准、管护区域、管护人员和监督电话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桥面干净、整洁,桥洞无堆积物;圩口闸、排涝站管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的共计得5分,否则每有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配备2条以上河道保洁船和用于河道保洁的专用作业工具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参加考核组人员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每村(居)每条河及桥的管护督查总分计95分,每条河道单独打分,然后平均各项得分汇总后再加上各村(居)配备2条以上河道保洁船和用于河道保洁的专用作业工具的考核得分即为该村(居)的得分。
附件3
东台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检查打分汇总表
|
|
|
镇(区)
|
年 月 日
|
|
|
序 号
|
村(居)名称
|
抽查考核得分
|
备 注
|
|
|
小计得分
|
算术平均分
|
|
|
|
|
1
|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算术平均分
|
|
|
|
|
参加考核组人员签字:
|
|
|
|
|
|
注:各镇区得分为抽查村(居)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
|
附件4
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自评表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得分
|
备注
|
(一)组织领导(5分)
|
1.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护工作管护领导小组
|
1
|
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未成立不得分。
|
|
以文件为准
|
2.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及时发文调整
|
1
|
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的1分,否则不得分。
|
|
以文件为准
|
3.镇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骨干河道管护的组织、协调工作
|
1
|
分管领导负责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查会议记录
|
4.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
|
1
|
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得1分,未成立不得分。
|
|
以文件为准
|
5.有骨干河道管护网络
|
1
|
建立各村居骨干河道管护网络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查文件、调查村居
|
(二)制度建设(7分)
|
6.镇区制定完善骨干河道管护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和河道管护员职责
|
1
|
镇区制定完善骨干河道管护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和河道管护员职责得1分,缺一项扣0.3分。
|
|
查工作台账
|
7.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
1
|
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至少每年两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
|
查会议记录
|
8.镇区河长制办公室对骨干河道组织巡查,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
|
4
|
镇区河长制办公室每次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对骨干河道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对管护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得4分,每少一次巡查及考核扣0.5分。
|
|
查工作台账
|
9.河长制办公室每半年向镇区党委、政府作一次书面专题汇报
|
1
|
每年汇报两次或两次以上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
|
查汇报材料
|
(三)队伍建设(10分)
|
10.骨干河道全面落实管护人员,人数及人员年龄、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
2
|
全部符合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查人员台账
|
11.河道长效保洁人员实行全日制、专业化上班制度
|
2
|
保洁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得2分,否则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分。
|
|
调查保洁人员
|
12.河道管护人员定期培训、学习
|
1
|
镇区对河道长效保洁管护人员定期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
|
查培训台账
|
13.明确河道管护人员管辖范围、工作职责,签订管护合同
|
2
|
与管护人员签订的合同内明确了管辖范围及工作职责的2分,未签订合同有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
查合同
|
14.河道管护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保洁管护人员全面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业安全无事故,打捞船只及设备符合文件规定
|
3
|
管护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人员保险到位,打捞船只及设备符合要求得3分,发生一起安全意外事故全年考核分扣3分,未办理保险有一人扣0.5分。
|
|
查资料
|
(四)管护经费(12分)
|
15.镇区落实骨干河道管护专项资金
|
5
|
镇区骨干河道专项资金满足管护工作需求的得5分,未安排专项资金的不得分,安排了专项资金但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
查镇级资金发放凭证
|
16.河道管护资金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核算规范。
|
3
|
镇区建立管护资金专户,独立核算,没有移用、占用得3分,未建立专户或有移用、占用情况之一不得分。
|
|
查台账
|
17.河道管护人员报酬按时发放
|
4
|
河道管护人员报酬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得4分,未按时发放或有上访事件的不得分。
|
|
查账
|
(五)台账资料(8分)
|
18.镇区管护台账资料齐全
|
2
|
台账资料齐全得2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
|
查阅资料
|
19.巡查、考核记录资料齐全
|
2
|
巡查、考核记录资料齐全得2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
|
查阅资料
|
20.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记录齐全
|
2
|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时且记录详实得2分,无整改情况记录或整改记录不到位的不得分。
|
|
查阅资料
|
21.管护资金管理规范
|
2
|
镇级管理资金使用符合上级要求且凭证齐全得2分,不齐全或没有凭证的不得分。
|
|
查账
|
(六)管护效果(55分)
|
22.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有害水生植物
|
15
|
水面无漂浮物、无超过2平方米有害水生植物得15分,有一处漂浮物扣0.5分,有一处超过2平方米有害水生植物扣0.5分。
|
|
现场考核
|
23.河道岸坡无垃圾、废弃物等
|
15
|
岸坡无垃圾、废弃物等得15分,检查发现有垃圾、废弃物等有一处扣0.5分。
|
|
现场考核
|
24.河道无涉水案件(污水排放、占用河道、乱垦乱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
|
10
|
无涉水案件(污水排放、占用河道、乱垦乱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或有涉水案件及时举报并得到制止,得10分,发现问题未举报有一次扣5分。
|
|
现场考核、查阅资料
|
25.河坡绿化完好
|
5
|
河坡绿化完好得5分,否则视情扣分
|
|
现场考核
|
26.河道管护员、监督员、保洁员责任范围通过适当形式向全社会公示
|
5
|
河道管护员、监督员、保洁员责任范围、电话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现场考核、查阅资料
|
27.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
|
5
|
无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得5分,管护不到位,经核实情况确实,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扣5分,被群众举报有一次扣2分。
|
|
查阅资料
|
(七)群众满意(3分)
|
28.群众满意度
|
3
|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得3分,低于90%酌情扣分。
|
|
发放调查问卷
|
合计
|
|
100
|
|
|
|
附件5
东台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表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得分
|
备注
|
(一)组织领导(5分)
|
1.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护工作管护领导小组
|
1
|
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未成立不得分。
|
|
以文件为准
|
2.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及时发文调整
|
1
|
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的1分,否则不得分。
|
|
以文件为准
|
3.镇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骨干河道管护的组织、协调工作
|
1
|
分管领导负责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查会议记录
|
4.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
|
1
|
镇区成立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得1分,未成立不得分。
|
|
以文件为准
|
5.有骨干河道管护网络
|
1
|
建立各村居骨干河道管护网络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查文件、调查村居
|
(二)制度建设(7分)
|
6.镇区制定完善骨干河道管护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和河道管护员职责
|
1
|
镇区制定完善骨干河道管护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和河道管护员职责得1分,缺一项扣0.3分。
|
|
查工作台账
|
7.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
1
|
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至少每年两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
|
查会议记录
|
8.镇区河长制办公室对骨干河道组织巡查,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
|
4
|
镇区河长制办公室每次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对骨干河道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对管护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得4分,每少一次巡查及考核扣0.5分。
|
|
查工作台账
|
9.河长制办公室每半年向镇区党委、政府作一次书面专题汇报
|
1
|
每年汇报两次或两次以上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
|
查汇报材料
|
(三)队伍建设(10分)
|
10.骨干河道全面落实管护人员,人数及人员年龄、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
2
|
全部符合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查人员台账
|
11.河道长效保洁人员实行全日制、专业化上班制度
|
2
|
保洁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得2分,否则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分。
|
|
调查保洁人员
|
12.河道管护人员定期培训、学习
|
1
|
镇区对河道长效保洁管护人员定期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
|
查培训台账
|
13.明确河道管护人员管辖范围、工作职责,签订管护合同
|
2
|
与管护人员签订的合同内明确了管辖范围及工作职责的2分,未签订合同有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
查合同
|
14.河道管护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保洁管护人员全面实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业安全无事故,打捞船只及设备符合文件规定
|
3
|
管护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人员保险到位,打捞船只及设备符合要求得3分,发生一起安全意外事故全年考核分扣3分,未办理保险有一人扣0.5分。
|
|
查资料
|
(四)管护经费(12分)
|
15.镇区落实骨干河道管护专项资金
|
5
|
镇区骨干河道专项资金满足管护工作需求的得5分,未安排专项资金的不得分,安排了专项资金但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
查镇级资金发放凭证
|
16.河道管护资金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核算规范。
|
3
|
镇区建立管护资金专户,独立核算,没有移用、占用得3分,未建立专户或有移用、占用情况之一不得分。
|
|
查台账
|
17.河道管护人员报酬按时发放
|
4
|
河道管护人员报酬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得4分,未按时发放或有上访事件的不得分。
|
|
查账
|
(五)台账资料(8分)
|
18.镇区管护台账资料齐全
|
2
|
台账资料齐全得2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
|
查阅资料
|
19.巡查、考核记录资料齐全
|
2
|
巡查、考核记录资料齐全得2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
|
查阅资料
|
20.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记录齐全
|
2
|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时且记录详实得2分,无整改情况记录或整改记录不到位的不得分。
|
|
查阅资料
|
21.管护资金管理规范
|
2
|
镇级管理资金使用符合上级要求且凭证齐全得2分,不齐全或没有凭证的不得分。
|
|
查账
|
(六)管护效果(55分)
|
22.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有害水生植物
|
15
|
水面无漂浮物、无超过2平方米有害水生植物得15分,有一处漂浮物扣0.5分,有一处超过2平方米有害水生植物扣0.5分。
|
|
现场考核
|
23.河道岸坡无垃圾、废弃物等
|
15
|
岸坡无垃圾、废弃物等得15分,检查发现有垃圾、废弃物等有一处扣0.5分。
|
|
现场考核
|
24.河道无涉水案件(污水排放、占用河道、乱垦乱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
|
10
|
无涉水案件(污水排放、占用河道、乱垦乱种、破坏水利工程等行为)或有涉水案件及时举报并得到制止,得10分,发现问题未举报有一次扣5分。
|
|
现场考核、查阅资料
|
25.河坡绿化完好
|
5
|
河坡绿化完好得5分,否则视情扣分
|
|
现场考核
|
26.河道管护员、监督员、保洁员责任范围通过适当形式向全社会公示
|
5
|
河道管护员、监督员、保洁员责任范围、电话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现场考核、查阅资料
|
27.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
|
5
|
无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得5分,管护不到位,经核实情况确实,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扣5分,被群众举报有一次扣2分。
|
|
查阅资料
|
(七)群众满意(3分)
|
28.群众满意度
|
3
|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得3分,低于90%酌情扣分。
|
|
发放调查问卷
|
合计
|
|
100
|
|
|
|
附件6
东台市省骨干河道管护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①您知道东台有 条骨干河道?
②您镇(区)区域内有 条骨干河道?
③您对骨干河道保护了吗?
□ 是 □ 否
④您对目前骨干河道管护满意吗?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⑤您觉得骨干河道保洁工作和以前相比有改善吗?
□有很大改善 □有所改善
□没有变化 □变差了
⑥您对河道长效管理制度清楚吗?
□知道 □有所了解
□不知道
⑦河坡完好情况和以前相比有改善吗?
□有很大改善 □有所改善
□没有变化 □变差了
⑧保洁队伍的稳定性和以前相比有改善吗?
□有很大改善 □有所改善
□没有变化 □变差了
⑨您知道河道管护员、监督员、保洁员责任范围、电话吗?
□知道 □有所了解
□不知道
⑩您对骨干河道管护有什么要求?
受访者基本情况
①请问您的年龄
1.18-29岁 2.30-44岁
3.45-59岁
4.60-69岁 5.70岁以上
②您的文化程度
1.研究生及以上 2.本科、大专及职业高校
3.高中(中专) 4.初中及以下
③请问您的职业或身份是:
1.
在校学生 2.企业单位职工 3.企业单位管理人员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个体户 7.无业(失业)人员 8.离退休人员
9.农民 10.自由职业者
11.其他(请注明: )
受访者姓名: 联系电话:
东台市 镇(区) 村(居)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