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水务规划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务规划的编制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参与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3、负责本市水务规划与上位规划及本市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工作;对镇区有关水务规划进行指导和技术审查。
4、负责对已批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策措施等进行分解,推动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5、参与本系统有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协调、技术审查。
6、参与有关涉水建设项目规划合规性审查,承担相应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
7、协助局水务建设科做好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编制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各类工程业务报表的填报,完成水利统计年报、月报等统计工作,并做好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
8、组织对有关规划项目开展实施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规划修订工作。
9、承担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0、完成省、盐城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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