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水务局
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通过组建水利工程管理协会等形式,发挥农村村居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参与、让群众作主、让群众管理,从而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为此制订以下方案。
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局成立领导协调小组,指导各镇区水利工程管理协会的组建和推广工作,各镇区相应组建筹建组。
局领导协调小组成员:郑华美、王均明、花建新、胡秀萍、周 青、王朝富、杨清华、陈震宇、贲婷华。
各镇区筹建组原则上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水务站、财政所、经管站和试点村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1、8月底前,各镇区确定组建协会的试点村(居)并形成相应的工作计划;
2、8月底前,五烈镇东里村排灌协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作为全市的示范典型;
3、9月底前,溱东、梁垛、许河三个试点镇完成试点村协会的组建工作;
4、10月底前,其他各镇区完成试点村(居)的协会组建工程;溱东、梁垛、许河三镇的试点村(居)开展实质性工作,力争工程管理上台阶;
5、11月底前,各镇区试点村(居)的水工程管理协会全面开展工作;
6、12月中旬,市将对各镇区协会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励资金。
三、工作分工
1、水建科:为牵头科室,负责综合协调,收集并印发《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与运行》教材,《农民用水户协会知识普及读物》,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和所需材料等相关学习材料,供各镇区学习使用;审查确定各镇区改革试点;拟定协会考核奖励办法。
2、供水办:负责指导各镇区协会组建,拟定协会章程 、各项制度等示范性样本。
3、工管科:负责拟定各类工程管理标准、考核办法。
4、财审科:负责对工程管护奖励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
5、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改革的亮点和典型。
以上各责任科室、单位的工作应与各镇(区)试点村(居)的工作进度相适应,无特殊时间要求的,牵头负责的材料应在9月10日前完成,供各试点村居学习、借鉴。
/东台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深化管理改革试点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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