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水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 “三无”免检河道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739 发布日期:20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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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政〔2015〕2号

 

东台市水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

“三无”免检河道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水务站:

为了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加强河道工程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镇区继续开展“三无”免检河道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无”免检河道创建时间

2015年31日至20151110日。

二、“三无”免检河道标准及要求

“三无”免检河道标准为:

1.河坡无垃圾和违章耕翻种植。

2.河道内无严重阻水障碍物,特别是无违章设置的捕养设施、无阻水高杆作物和明坝暗埂。

3.年内无新增违章建筑项目。

三、创建“三无”免检河道活动安排

1.创建计划申报阶段(201531日至320日)。各镇区水务站对辖区内河道调查摸底,筛选出12条重要河道,作为申报年内开展创建“三无”免检河道,于320日前将创建计划报市水政监察大队、市河道处和局工管科。

2.宣传发动阶段(2015321日至330日)。将开展活动标准、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借助广播、发宣传单、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创建“三无”免检河道沿线群众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调查登记、建档管理阶段(201541日至430日)。对申报创建的“三无”免检河道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岸坡垃圾、乱堆乱放、乱耕乱种、捕养鱼设施、明坝暗埂、废污水直排口等,组织调查登记,拍摄照片,建立档案。对照免检河道标准、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4.综合整治、规范管理阶段(201551日至1010日)。各镇区水务站对申报创建“三无”免检河道内调查出的违章行为逐一过堂,按照“三无”标准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整治情况拍照摄像留档。要巩固整治成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在创建“三无”免检河道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牌,公示管理责任人及举报电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

5.考核验收阶段(20151011日至1110日)。局成立考核小组,组织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进入前三名的镇区,局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活动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水务站要加强对创建“三无”免检河道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活动质量和进度。

2.广泛宣传,争取主动。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创建“三无”免检河道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创建单位要按照“三无”免检河道的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头。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东台市水务局

                           2015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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