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资产移交、运行管护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3181 发布日期: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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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水务局    东台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资产移交、运行管护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城东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台市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办发[2011]48号)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管理单位,负责辖区内三峡移民后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工程管理,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牵头组织验收和资产移交。近几年来,各移民安置镇(区)认真按照三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项目实施及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尤其是竣工验收、资产移交、运行管护等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为此,现就进一步明确并加强三峡移民后扶项目验收、资产移交、运行管护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三峡移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前提和基础。各移民安置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把三峡移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关键来抓,必须建立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一周前告知市水务局、财政局派员参加。

二、及时办理三峡移民后扶项目移交手续。三峡移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保质期内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各移民安置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须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抓紧办理移交手续。同时,须明确村民委员会建立管理和养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员和养护经费,确保三峡移民后扶项目建成后正常发挥效益。

三、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后扶项目的建档工作。镇(区)移民办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及时做好从项目立项、申报、批准、招标、实施到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等各个环节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真实、完整、安全。

以上通知,希认真落实。

 

 

 

东台市水务局               东台市财政局

2015年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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