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水务局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751 发布日期:2012-07-28
【 文字大小:    】   【视力保护:        】

东台市水务局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东水 [2012]76

为提高水务部门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总则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二)公务员的职责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代表国家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依法执行公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务实求真、创先争优”东台水务精神,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二、规范标准

(一)坚定信念,恪尽职守。有坚定的信念和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热爱水务事业,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水利现代化建设。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敢于同违法现象作坚决斗争;严守纪律、严守机密;依法执行公务,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

(三)密切联系群众,促进人水和谐。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永做人民公仆。

(四)爱岗敬业,高效务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抢险、水资源保护、水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中勇当排头兵;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和贻误工作。  

(五)刻苦学习,精通业务。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水利业务知识,努力掌握水利现代化办公技术,精通本职业务,提高服务本领。

(六)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树立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光明磊落,言行一致,敢于负责,不推诿扯皮。

(七)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八)谦虚谨慎,文明礼貌。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不骄傲自满,随时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在执行公务或工作期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言谈举止礼貌、热情、大方,提倡讲普通话。

三、实施与监督

(一)东台市水务局公务员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列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二)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接受上级人事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务员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依照公务员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模范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公务员予以表彰;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公务员,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限期改正,情节严重并违反纪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

四、附则

(一)本规范适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和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照执行。

(二)本规范由东台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三)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新闻:中共东台市水务局委员会关于表彰水务      下一条新闻:关于进一步完善和重申重大事项请示报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广场路6号 邮编:224200 联系电话:0515-85212719 85212213 联系传真:0515-85280775
CopyRight © www.dtslsw.cn 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7035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