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3481 发布日期:201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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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东水安〔201310

 

为加强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努力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为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和宣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分析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研究提出符合全市水务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水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

(三)研究解决全市水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办公室: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成员单位通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传达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抓好保密、综合整治工作;研究提出全系统安全生产计划、目标、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配合做好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局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检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财审科: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建立有关制度和组织实施财审科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工管科: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海堤、中型泵站骨干河道及其水闸工程设施安全保护与运行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海堤、中型泵站及其水闸的安全鉴定;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建科: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河道疏浚、堤东灌区节水灌溉与续建配套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资源科: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具体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有关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监督指导水资源科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移民办: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指导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查;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防办:负责协调指导防汛抗旱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涉及防洪安全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防洪安全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政大队: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规划办: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水利勘测设计室:负责本单位及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做好野外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的安全防护。

城乡供水管理办公室(供排水处)负责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城乡供水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并落实供水监管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并协助实施供水危机应急救援预案。

河道处:负责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堤闸管理处:负责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着重做好海堤、涵闸的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设施完整安全,严格按照水闸操作规程和上级指令启闭闸门,做好排泄涝水、冲淤保港、引淡排咸、通航过船的安全工作,确保水闸设施、下游港道及过闸船只的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抽水工程处:负责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泵站技术管理规程》和《江苏省泵站、水闸工程管理标准》,做好泵站、封闭闸、船闸的运行管理工作;及时跟踪化验堤东水质、水位,保证符合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水科所:负责本单位(包括化验室、课题野外试验场所)及门面房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化验室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普通药品管理制度,制定浓硫酸、氰化钾等有毒、剧毒物品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及门面房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及门面房安全工作,开展全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门面房安全宣传教育;妥善处置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植物园:负责本单位及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质监站:负责组织实施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参与有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受监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协助局办公室组织开展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在建工程建设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负责实施;督促、协调参建各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施工单位的现场生产安全;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预案,完善各种安全度汛措施;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 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主要分析安全形势,研究有关工作等。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及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要形成纪要,印发有关单位。

 五、 附   则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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