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3625 发布日期: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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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东水安〔201311

 

机关各科室,局属系统,各镇区水务站:

为进一步贯彻省水利厅、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效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稳步有序推进,结合本系统实际,提出加强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与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知识、意识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大病险水利工程隐患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 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和管理网络

3、全系统各单位、水务站、在建工程建设处必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业务分管负责人为主,业务科室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职能变更应及时调整充实。

4、局属各单位、各水务站、在建工程建设处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指定科室(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兼)安全员。

5、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100人的,必须指定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6、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业务分管负责人是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主管,对分管业务领域内生产安全负重要领导责任。

7、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书)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每年应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状;局属各单位、各水务站,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单位内部也要通过责任状(责任书)形式,将总体目标和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员变动、岗位调整时,责任状(责任书)的主体责任不变。

8、建设工程开工前,工程建设处(建设主体或项目法人)与工程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工程建设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四、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 落实单位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等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1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在培训、贯标、评审、定级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

13 、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参加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按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4、局办公室和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供水办等职能科室(单位)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建设现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有重大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或发生致死人命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五、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5、进一步强化“三级”安全教育。生产经营性企业、单位、车间、班组要根据员工分布和工作特点,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培训规划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要特别注重农民工、新职工、转岗职工的培训以及新设备、新技术运用前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

1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上岗。证书及其培训情况应专门造册立卷管理。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媒介介绍安全生产知识;根据可能经常举办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讲座和职工喜闻乐见的演讲比赛、文艺表演、征文、箴言、短信征集等活动。

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8、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局系统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4,生产经营单位应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加强汛期、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汛期、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1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检查发现的隐患应记录在案,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期限、经费和责任人。整改期满,应进行复查,同时做好整改情况记录。

20、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备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隐患整治。治理时间较长的,应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同时在隐患显要位置挂牌警示,书明隐患名称、位置、注意事项、防范措施、整改方法、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姓名等事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应申报销号。

21、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本系统内可能涉及的油、气库()、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爆炸物品、压力容器(管路)、高压变()电设施等,要逐个登记,逐个制定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建设工程的脚手架搭设、模板、起重、桩基、基坑、围堰施工、水上施工等分部项目,也应列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施工前应履行审批手续。

22、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中小河流治理、病险闸站除险加固、农村水利建设、堤东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河道疏浚等为重点,开展以防坍塌、高处坠落、用电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制订高危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23、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中型水闸、船闸和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调度运用方案运行,确保安全;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加大堤东灌区和堤西圩区内的水闸、泵站等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七、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24、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根据生产安全管理综合性和专业性等工作特性、特点,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

25、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根据需要和可能落实应急救援机构、队伍、物资,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加强职工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加强救援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

八、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26、严格执行事故快报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区水务站、各工程建设处和生产经营单位,在负责监管的建设项目中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人员伤亡事故,都应立即向局报告并根据情况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7、严格执行事故月报、年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月、按年报送生产事故情况统计表, 报告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零事故报告制度。

28、定期通报本系统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九、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

29、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应集中存放、分类归档, 专人管理。

30、涉及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落实、制度建立、规程规范、工作部署等都应形成正式文件。

31、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书、资料应主动及时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查。

32、安全生产资料中,涉及个人签字的文书资料,:责任状、承诺书、培训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签收单等,应保存原件,特殊情况使用复印件的,应由安全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签字。

十、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3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完善考核办法,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34、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个人评先评优和干部职务晋升之前,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重要考量指标之一。

35、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或发生死亡、重大财产损失责任事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当年均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不得提拔任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经事故调查发现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6、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局办公室、质监站要尽快制定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抵押金的办法、措施。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37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8、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局和各单位根据情况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公共宣传、教育、培训、奖励;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与更新、职工保险、保护等方面的必要投入。

39、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注重引进和推广使用安全科技先进成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科技引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40、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动员全系统力量参与安全管理,构建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多元治理格局,拓展安全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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