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2016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特制定2016年水利规划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十三五”水利规划、全市水利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要求,统筹兼顾,把握投入导向,超前开展规划计划及项目前期工作,为提升我市水利基础设施保障发展能力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分解落实2016年建设任务;完成列入2016年度规划编制任务的所有规划并形成正式文本;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完成报批。
三、工作重点
(一)水利规划工作:一是在《东台市水利现代化规划》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基础上,制定2016年度目标并进行分解,2016年2季度底前对2015年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完成“十三五”水利规划报批工作。三是继续组织编制完成东台市堤东地区水利规划、里下河圩区治理规划、堤东地区灌排分开水系规划、东台市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规划、东台市河道蓝线规划、河道水域岸线利用规划、水利信息化规划。四是完善水资源保护规划、东台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完成评审报批工作。
(二)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根据省厅要求,配合做好临海引江供水工程、方塘河闸下移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二是为省海堤达标规划、治涝规划、河湖水系连通规划等规划提供前期基础资料,上报工程项目、投资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等。
四、实施保障
(一)统筹协调。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涉及水利工作全局,各相关科室明确把规划和前期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牵头科室及其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调研,负责提出规划思路和目标,牵头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其他业务科室、单位衔接,不断提高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组织水平。
(二)严格管理。水利规划是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水利规划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充分论证,比选方案,节约投资。要加强规划的执法检查,认真推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三)加大投入。水利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高,要认真调研分析,根据需要选择规划编制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积极推进招标投标制,保证质量和进度。对不适合外单位承担的规划,应立足本系统组织力量进行编制。规划和工程项目前期中的重大问题,要组织专家咨询,开展专题讨论。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用于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6年全市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任务表.xls
2./2016年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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