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知识集锦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2391 发布日期: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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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如果没有水,人类社会就无法存在;人类如果不珍惜水资源,最后一滴将是人类的眼泪;节约用水,保护有限的生命之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创建节水型城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创建节水型城市有助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城市水资源,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障城市经济和建设可持续发展。我市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是深化五水共治、打造水美东台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工作、实现人水和谐的必然选择。

二、我市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创建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以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为依据,以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为重点,着力理顺体制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加大应用先进技术,努力构建节水型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合力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局面,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目前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创建省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印发了《东台市创建省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镇区、部门和单位,并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年度重要事项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同时,市政府批准成立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进程,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

二是注重节水宣传,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同时,采取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更新报道我市有关创建情况,做到多方联动、常抓不懈。

三是健全法规体系,依法开展节水管理。市政府先后出台《东台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东台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有关职能部门也相继印发《东台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东台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东台市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管理办法》、《东台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为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撑。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彰显创建成效。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相关镇区、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取得较好的创建成果。目前,已完成《东台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2014-2030)》初稿编制工作,进入修改报批阶段;对城市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确保公共供水的非居民计划用水率大于90%,同时对建成区内年取用水量10万吨以上的取用水户实行用水重点监控管理;持续实施深井封填和转供地表水工作,近年来已对建成区及周边镇区41个单位的84眼深井实施封填;及时出台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细则,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有利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的价格机制;在建成区先后创成省水利厅命名的节水型企业(单位)5家、节水型小区3个;按照东台市主城区清水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主城区水系畅通工程建设,有效调节内河水位,净化水质,美化水环境;对城乡原有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建成区累计改造供水管网183.16公里,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联合开展用水器具销售市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切实提高用水效率。

四、今年创建工作推进措施

2016年是我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推进年,市委、市政府已把创建列为重点工作,今年将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东台市创建省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细化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

统分结合,统筹兼顾。市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要求,收集整理、完善资料,创建办按要求汇总、整理、提高,及时上报、归档备查。

加强沟通,做好协调。我局将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随时掌握创建的各项新要求、新变化。主动向上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推动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加强与各部门、各镇(区)的衔接,及时了解情况,指导、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协调创建中的重点、难点工作,防止因某一项指标不合格,而影响整个创建任务的完成。

加大督查,快速推进。建立创建省节水型城市工作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市创建办要定期召开协调会、会办会,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重点分析创建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对工作任务完成好、贡献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大、影响创建达标的,严肃追究责任。

全面宣传,造浓氛围。在东台日报、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辟节水型城市创建专栏,及时更新报道我市有关创建情况,在主要骨干道路增设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户外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引导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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