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水〔2016〕55号
东台市水务局
关于成立盐城市级挂牌督办通榆河水事
违法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区水务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水事违法案件进行省级、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苏水政监〔2016〕13号)精神,我市通榆河安丰镇港池被列为盐城市级挂牌督办水事违法案件,为做好该挂牌督办案件的处理,经研究,决定成立盐城市级挂牌督办通榆河水事违法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组 长:郑华美 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于 咏 党委副书记
王均明 副局长
成 员:王朝富 工程管理科科长
陈同锁 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
余维洋 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翟立宏 市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
黄伯成 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政监察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余维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东台市水务局
2016年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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