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水务局 关于转发《江苏省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试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3087 发布日期:2016-07-20
【 文字大小:    】   【视力保护:        】

东水资〔201611

 

东台市水务局

关于转发《江苏省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试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3年我市被确定为省第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扎实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及时总结试点建设经验,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资[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快有关工作推进,同时按要求做好省级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我市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资[2016]18号).docx

    

 

 

东台市水务局

2016年719日 

上一条新闻:关于开展全市 计划用水户基本情况调      下一条新闻: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市取水计划的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广场路6号 邮编:224200 联系电话:0515-85212719 85212213 联系传真:0515-85280775
CopyRight © www.dtslsw.cn 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7035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