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水资〔2016〕12号
关于开展全市
计划用水户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各镇(区)水务站,各镇(区)供水公司:
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用水计划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自来水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苏水资〔2008〕19号)和市水务局、市发改委《东台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东水资〔201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计划用水户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市所有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东台镇、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沿海经济区、西溪景区范围内使用公共供水年用水量在0.6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全市除东台镇、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沿海经济区、西溪景区范围外使用公共供水年用水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
二、任务分工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市调查情况的汇总、分析、运用。
各镇(区)水务站负责所辖范围内计划用水户的调查工作,各镇(区)供水公司做好调查配合。
市堤闸管理处负责沿海农林场圃等计划用水户的调查工作,相关供水公司做好调查配合。
省弶港农场、新曹农场负责所辖范围内计划用水户的调查工作,相关供水公司做好调查配合。
三、调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下旬结束。
四、工作要求
1.此次调查工作事关我市计划用水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各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紧密配合,确保应查尽查,无一遗漏。
2.各镇(区)水务站、市堤闸管理处、省弶港农场、新曹农场,要于9月30日前将调查表填写完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市节水办,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联 系 人:徐 斌 69890718
18962037722
周春燕 69890707 18752919318
电子邮箱:dtsjsb@163.com
附件:/东台市计划用水户基本情况调查表.xls
东台市水务局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