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水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东台水利(水务)信息网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3154 发布日期: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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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优质服务,提高效率,进一步开创水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规范、公平便民”服务宗旨,创新水行政许可服务举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水行政许可服务。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家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推进涉水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水行政许可服务制度体系,明确细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要求,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行政许可服务模式。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涉水行政许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探索审慎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探索水务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务行业信用体系基础与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推出“黑名单”公示制度和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优惠和便利服务,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与惩戒。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长效机制。全面履行水务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的权力清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根本标准,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
大力做好行政审批“减法”,在减权放权、简化流程、减轻行政许可申请人负担上下功夫。同时积极做好涉水行政许可的“加法”,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活而有序的水务服务生态系统,更好地发挥水务部门职能作用。
做好省级行政机关“零审批”形势下的行政权力承接工作。
(三)深入推进“绿色水务,智慧水务”创新活动。重点是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工作的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开展移动审批,通过手机app等移动信息终端客户端软件,打造指尖上的政能量。
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视频传输会议系统、无人机技术服务水行政许可工作,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涉水行政许可服务感受度和获得感。
(四)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法制宣传节点、各类平台,大张旗鼓的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有选择性的重点对沿河以及涉水区域的企业、个人进行针对性的宣传,重点宣传河道保护防洪保安、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涉水行政许可。加强与市级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开展部门协作,重点项目联合审批等模式,共同做好涉水行政审批工作。根据水法律法规精神,推动和协调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和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水法律法规的相关联的职能,形成合力共同管好涉水事务行政许可工作。重点加强对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道占用等工作的联动审批、协作监管。加强对重点项目涉水行政审批的服务工作,整合服务事项,综合受理,合并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制订水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知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水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水行政评审专家等进行水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知识培训学习,加强能力测试考查,不断提高行政许可业务和服务水平。
(二)树立标准化理念,打造学习型窗口。按照“步步有规范、岗岗有标准”的标准化要求,实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管理工作精细化。按照水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手册,明确服务的目的、办理事项、职责权限、服务承诺、服务品牌。制订服务事项办理规程,明确办理事项的范围、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情况。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推行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微笑服务,主动打招呼,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树立服务型水务理念,培养学习型、思考型的窗口工作人员,争取窗口工作多出新特点、新亮点。
(三)开展创新争优,打造服务品牌。在系统内开展水行政许可服务提优活动,打造水行政许可服务明星。放大行政许可服务“绿色许可 智慧水务”创新品牌效应。实现水行政许可服务智慧化,服务掌上化。实施专家评审异地化。利用无人机技术实施现场踏勘,后续监管及许可验收,助力水行政许可服务全程化。
(四)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接受监督。强化水行政审批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政意识,主动接受社会、服务对象和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在局网站上“双公示”栏目中对外公布。在受理、审批、验收过程中坚持廉洁、依法、公正原则,坚决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做到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杜绝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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